第五届“红旗杯”江苏省象棋、围棋公开赛规程

比赛和通知   2008-02-29 10:38   阅读580   评论0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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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办单位: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

二、承办单位:镇江市红旗青少年棋类俱乐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镇江棋院

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200851日-3日,镇江市。

四、参赛单位:江苏省各市学校、俱乐部和训练点。

五、参赛办法:

1、以学校、俱乐部和训练点为单位,每队报一名领队、五名以上运动员加报一名教练,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
2、年龄分组规定要求:


a、少年甲组:19901992年出生;

b、少年乙组:19931995年出生;

c、儿童甲组:19961997年出生;

d、儿童乙组:19981999年出生;

e、幼儿甲组:2000年出生;

f、幼儿乙组:2001年出生;

g、幼儿丙组:2002年出生。


六、竞赛办法:

1、各组分别进行男、女个人赛。并设儿童甲组、儿童乙组、幼儿甲组、幼儿乙组、幼儿丙组五个团体。

2、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。参赛人数较少的组别可合并比赛,分别录取名次。

3、围棋少年乙组以上的比赛采用1小时包干制,象棋儿童甲组以上组采用30分钟包干,其他各组根据赛程临时加钟限时。

4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 。

七、竞赛日程:

各参赛队于430日下午500前到镇江党校报到。晚上700领队、教练、裁判长会议。具体日程安排如下:51日上午两轮,下午两轮;52日上午两轮,下午旅游;53日上午一轮,下午各队离会。
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
1、男、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,不足六人的组分别递减一名。

2、团体奖录取前六名。各组设团体奖杯一座。团体由成绩最好的两男一女组成,计算名次分总和,少者列前,若相同看个人最高名次而定,人数不足的加竞赛组别男或女的最后一名计算团体成绩。

3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。根据比赛成绩,颁发相应的段、级位证书。

九、报名与报到:

1、各单位于420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(南京五台山16号,邮编:210029;电话:02583939486,传真:02585065635)和赛区:镇江市红旗青少年棋类俱乐部(镇江市观音桥巷20号;邮编:212001;电话:05118440516082199730  传真:051184405160 电子邮件:chen2199730@163.com)。

2、逾期报名或参赛人员有变动,如弃权、换人等,需经举办单位批准,并收取变更费每人50元。

3、报名单要填写完整,随队家长请务必在报名单上注明,以便安排宿食。各队宿食必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
十、经费:

1、各参赛队往返旅费、伙食费、住宿费自理,食宿由承办单位安排,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。住宿费:每人每天70元,(三人间);90元(二人间)。报名时务必预订房间。运动员报名费每人100元,团体报名费每项每组100元。

2、竞赛、裁判、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。

十一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。
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

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

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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