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届“红旗杯”江苏省象棋、围棋公开赛规程 2008-02-29 10:38
一、主办单位: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镇江市红旗青少年棋类俱乐部
镇江棋院
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2008年5月1日-3日,镇江市。
四、参赛单位:江苏省各市学校、俱乐部和训练点。
五、参赛办法:
1、以学校、俱乐部和训练点为单位,每队报一名领队、五名以上运动员加报一名教练,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2、年龄分组规定要求:
a、少年甲组:1990-1992年出生;
b、少年乙组:1993—1995年出生;
c、儿童甲组:1996-1997年出生;
d、儿童乙组:1998-1999年出生;
e、幼儿甲组:2000年出生;
f、幼儿乙组:2001年出生;
g、幼儿丙组:2002年出生。
六、竞赛办法:
1、各组分别进行男、女个人赛。并设儿童甲组、儿童乙组、幼儿甲组、幼儿乙组、幼儿丙组五个团体。
2、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。参赛人数较少的组别可合并比赛,分别录取名次。
3、围棋少年乙组以上的比赛采用1小时包干制,象棋儿童甲组以上组采用30分钟包干,其他各组根据赛程临时加钟限时。
4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 。
七、竞赛日程:
各参赛队于4月30日下午5:00前到镇江党校报到。晚上7:00领队、教练、裁判长会议。具体日程安排如下:5月1日上午两轮,下午两轮;5月2日上午两轮,下午旅游;5月3日上午一轮,下午各队离会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1、男、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,不足六人的组分别递减一名。
2、团体奖录取前六名。各组设团体奖杯一座。团体由成绩最好的两男一女组成,计算名次分总和,少者列前,若相同看个人最高名次而定,人数不足的加竞赛组别男或女的最后一名计算团体成绩。
3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。根据比赛成绩,颁发相应的段、级位证书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:
1、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(南京五台山1-6号,邮编:210029;电话:025-83939486,传真:025-85065635)和赛区:镇江市红旗青少年棋类俱乐部(镇江市观音桥巷20号;邮编:212001;电话:0511-84405160,82199730 传真:0511-84405160 电子邮件:chen2199730@163.com)。
2、逾期报名或参赛人员有变动,如弃权、换人等,需经举办单位批准,并收取变更费每人50元。
3、报名单要填写完整,随队家长请务必在报名单上注明,以便安排宿食。各队宿食必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十、经费:
1、各参赛队往返旅费、伙食费、住宿费自理,食宿由承办单位安排,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。住宿费:每人每天70元,(三人间);90元(二人间)。报名时务必预订房间。运动员报名费每人100元,团体报名费每项每组100元。
2、竞赛、裁判、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。
十一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
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